关于即将实施的白酒质量新国标你了解多少
GB / T10781 《白 酒质量要求》拟分为以下几部分:
第 1 部分: 浓香型白 酒;第 2 部分: 清香型白 酒;第 3 部分: 米香型白 酒;本次介绍的是第一部分浓香型白酒。
酯和有机酸是白酒中重要的呈香、呈味物质。在自然条件下, 有机酸和醇与酯发生可逆的转化反应, 在一定时间内, 有利于产品质量风格趋于稳定, 口 感更加醇厚。本部分在修订过程中, 遵循浓香型白 酒产品中酸酯变化的客观规律, 对自生产日期一年内和一年后的产品提出不同的理化指标要求。
一、新标准修改了浓香型白酒的定义。
新定义为:以粮谷为原料, 采用浓香大曲为糖化发酵剂, 经泥窖固态发酵, 固态蒸馏, 陈酿、勾调而成的, 不直接或间接添加食用酒精及非自 身发酵产生的呈色呈香呈味物质的白酒。
二、酒精度调整。
调整为: 高度酒: 40%vol< 酒精度 ≤68%vol ; 低度酒: 25%vol≤ 酒精度 ≤40%vol ;
三、修改了感官要求。
表 1 高度酒感官要求
表 2 低度酒感官要求
四、修改了理化指标: 按产品自生产日期一年内和一年后分别进行要求。
高度酒和低度酒的理化要求分别应符合表 3 、表 4 的规定。
表 3高度酒理化要求
表 4 低度酒理化要求
通过细读本次新的白酒质量要求标准,相比于上一代标准主要是增加了己酸+己酸乙酯的分析检测,其中标准中还提供了检测方法参考。不难发现,标准中依然采用的是,FID检测器,但是选用的毛细柱。毛细分析柱可以很好地分析检测出酒中的酸类、脂类、醇类等,不锈钢填充柱不可以检测出酒中的酸类,故而新国标提出的己酸+己酸乙酯的含量填充柱很难达到国标要求。
食品安全是国家重点关心的问题,白酒作为我们国家一种特殊的饮品,新的国标的颁布都是顺应社会发展需要,关注食品安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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